1、报名注册和课程考试报名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报名参加自考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获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考试报名条件需要。
2.课程考试报名对象及需要:
(1)已在“湖北高等教育自考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219.140.60.48:8096/portal-web/)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可考试报名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考试报名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址完成现场确认后,再考试报名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址完成现场确认后,再考试报名课程。
(2)参加自考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能考试报名自考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名考试报名方法及步骤:
(1)报名考试报名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考试报名、在线缴费。
(2)考试报名步骤。
新生网上考试报名步骤: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考试报名课程、在线缴费、查看确认考试报名信息。
此前已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考试报名课程、在线缴费、查看确认考试报名信息。
此前没有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考试报名课程、在线缴费、查看确认考试报名信息。
具体操作步骤及需要,请考生登陆湖北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仔细阅读“湖北高等教育自考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需知”。
4.报名日期:
注册时间:新生长期注册;
网上考试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9月十日。
2、考试报名联系方法
1.各市、州自学考试办考试报名咨询电话:武汉:027-85658321;宜昌:0717-6441069;襄阳市:0710-3617078;荆州:0716-8102139;荆门:0724-2447468,2443849;咸宁:0715-8271736,8255526;天门:0728-5342091;潜江:0728-6233920;仙桃:0728-3320662;随州:0722-3590368,3590918;鄂州:0711-3386085;神农架:0719-3336945;孝感:0712-2327290;黄冈:0713-8877088;黄石:0714-6356831;十堰:0719-8672086,8654349;恩施州:0718-8222066。
2.依据鄂自学考试[2018]1号文件,自2018年起,我省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须由原主考学校完成当年的社会助学专业登记后方可注册新生,纳入我省自考社会助学统一管理,新注册考试报名护理(专科)、护理学(本科)的行业在职职员可咨询武汉大学健康学院(电话:027-68758908);新注册考试报名畜牧兽医(专科)、动物医学(本科)的行业在职职员可咨询华中农业大学(电话:027-87281378)。
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在籍考生有关过渡工作仍可咨询原行业(部门)委托单位,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湖北卫生厅委托:护理学,考试报名咨询电话:027-68758908;湖北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考试报名咨询电话:027-51908810;湖北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考试报名咨询电话:027-87281378;湖北运输与物流协会委托:物流管理,考试报名咨询电话:027-85566398/85587561;国内市场协会委托:销售管理,考试报名咨询电话:027-68774517、87855505;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委托:金融管理、商务管理,考试报名咨询电话:027-88382990;湖北地质勘查开发局委托:地质工程,考试报名咨询电话:027-84730297,84730252。
3、各专业考试考哪几科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9年十月份考试时间为十月19-20日。因我省自考专业课改调整,分原计划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和新课改专业考试安排,详见表一至表六。
高等教育自考课程统考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推行,考试知识点设在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
5、考试怎么收费
考试怎么收费根据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实行。
6、教程提供
依据全国家公务员考试办有关规定,为保证教程提供水平,自考教程实行主途径提供,不能购买、用盗版教程。各助学机构和广大考生应严格实行全国家公务员考试办有关规定,自觉购买正版教程,严禁购买、用盗版教程。我省自考教程发行提供咨询电话:027-51867791。
7、考生考试报名需知
1.2019年十月份我省高等教育自考统考课程考试时间:2019年十月19日-20日,具体考试课程准时间以“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为准。
2.2019我省高等教育自考机考课程安排两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20-21日,十月26-27日。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其他机考课程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考试报名(网上考试报名截止日期前)。
3.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考专业设置推行细节>》和《高等教育自考开考专业清单》(教职成厅[2018]1号)和《关于印发<湖北高等教育自考专业基本说明(2018年版)>和<湖北高等教育自考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年版)>的公告》(鄂自学考试[2018]3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十月份起,我省开始安排新课改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原专业计划在2018年、2019年继续安排课程考试实行专业过渡。依据我省开考实质,2019年我省高等教育自考面向社会开考新课改专业(专科、本科)大全表详见表七,2019年湖北高等教育自考面向社会开考课改专业汇编目录详见表八,其他专业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考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方法的公告》(鄂自学考试[2017]2号)文件精神,尽快完成有关专业的课程考试。
4.依据教试中心函[2017]122号文件及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学前教育考试计划调整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北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学前教育(专科、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的公告》(鄂考委办[2017]1号),自2018年4月起,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按调整后的考试计划安排课程考试,原已考课程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考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方法的公告》(鄂自学考试[2017]2号)过渡。
5.依据全国家公务员考试委《关于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等7门课程的公告》(考委[2014]5号)需要,自2016年1月起,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0053,5学分)”、“金融市场学(课程代码:00077,5学分)”、“涉外经济法(课程代码:00099,4学分)”、“外经贸经营与管理(课程代码:00101,4学分)”、“国际企业管理(课程代码:00148,6学分)”、“政府、政策与经济学(课程代码:00937,6学分)”“企业定价(课程代码:00180,4学分)”等7门课程。凡上述课程未合格的在籍考生,均根据停考顶替策略需要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已经合格的考生可根据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停考课程顶替策略详见鄂考委办[2015]1号文件附件。
6.依据全国家公务员考试委《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考包装艺术设计等88个专业的公告》(考委[2015]8号)需要,林学(090201)、种植(090125)、养殖(090502)、农村社会化服务(090628)等4个专业,2017年停止安排考试,2019年起不再颁发上述专业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继续考试报名。
7.依据全国家公务员考试委2011年十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考专业和课程改革策略》精神,自2012年十月年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考试报名自考本科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该专业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组织考试。
8.从2015年5月起,房子建筑工程(专科)、建筑工程(专升本)、企业财务管理(专科、专升本)等四个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由面向社会开考转为面向学校开考,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自2015年5月起停止向社会接纳新生。2015年5月以前注册的尚未毕业的社会在籍考生,如需继续考试报名以上专业,在原考籍所在地办理在籍注册手续,根据新的专业考试计划考试报名,原已考课程过渡方法根据鄂自学考试[2017]2号过渡。武汉理工大学自学考试办咨询电话:027-87156711,87156706;信息发布网址:http://svt.whut.edu.cn。
9.依据全国家公务员考试委[2014]3号文件的规定,律师专业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从2018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考生可根据《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考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公告》(鄂考委办[2014]4号)中规定的顶替方法继续考试报名。律师专业停考的课程同时涉及到030302行政管理学专业(专升本)、030109监所管理专业(专升本)的部分课程调整。考生可根据《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考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公告》(鄂考委办[2014]4号)中附件2的规定,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具体是:00243民事诉讼法学顶替原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05680婚姻家庭法顶替原0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00261行政法学顶替原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10.依据全国家公务员考试委《关于调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要紧思想概论”课程名字的公告》(考委[2014]3号)的文件精神,高等教育自考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要紧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自2015年十月起,安排“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的考试,并启用相应的大纲和教程,“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要紧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不再安排考试。已获得“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要紧思想概论”合格成绩者,不再参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
11.依据《关于取消中级职称直接考试报名湖北高等教育自考专升本专业的公告》(鄂自学考试[2014]14号)的文件精神,我省不再同意无国家承认专科学历的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员考试报名自考专升本专业。原已持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考试报名了我省自考专升本专业的在籍考生,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前须按教育部现行规定,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12.考生应按当地自学考试办规定的时间和地址领取“考试安排公告单”,或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看并打印“考试安排公告单”。考试时务必持“考试安排公告单”、身份证到指定考试知识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员工,需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者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严肃查处。
13.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湖北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
14.实践课考试报名,考生在主考学校通知的实践课报名日期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考试报名。实践课考试报名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有关提示,了解知道主考学校关于有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需要(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师联系、向主考学校交费等)等内容。考生有不明之处应准时向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咨询知道,或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看。
15.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实行“考生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其中课程免考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考生在通知的时间期限内,登录湖北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逾期进入下一申请办理周期。具体方法和步骤详见湖北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有关湖北自考有关公告通知。
16.湖北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027-68880352、68880353。湖北高等教育自考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看下载,网址分别为:www.hbea.edu.cn;www.hbee.edu.cn。
附件:
表1、2019年十月份湖北高等教育自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原专业考试计划专科)
表2、2019年十月份湖北高等教育自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原专业考试计划专升本)
表3、2019年十月份湖北高等教育自考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原专业考试计划专科)
表4、2019年十月份湖北高等教育自考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原专业考试计划专升本)
表5、2019年十月份湖北高等教育自考面向社会开考新课改专业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专科)
表6、2019年十月份湖北高等教育自考面向社会开考新课改专业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专升本)
表7、2019年湖北高等教育自考面向社会开考新课改专业大全表(专科、专升本)
表8、2019年湖北高等教育自考面向社会开考新课改专业汇编目录
湖北教育考试院
高等教育自考办公室二○一九年2月